制发机关:青岛市财务局
成文日期:2021-04-12
宣布日期:2021-04-12
索引号:00511935000020020210048
编 号:青财采〔2021〕7号
生效日期:2021-04-12
关于转发《财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生长治理步伐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财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分,市直各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财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生长暂行步伐>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步伐》)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预算主管部分应切实推行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事情。
1.组织评估本部分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订本部分及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详细计划。计划内容应当包括:预留采购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接纳的预留步伐、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及采购金额、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及采购金额等。
预算主管部分应当凭证《步伐》要求,对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举行梳理,统筹制订2021年度计划。
2.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务部分汇总报告本部分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详细情形,并果真预留项目执行情形。未抵达《步伐》划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看成出说明。
二、采购人应当凭证《步伐》相关划定增强采购需求治理,起劲落实采购份额预留、价钱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步伐,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生长。采购人拟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或是预留情形爆发改变的,在采购运动最先前应当凭证《步伐》第六条第二款划定说明缘故原由,并报预算主管部分确认。
三、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分应当认真落实《步伐》第十六条等划定,做好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等事情。中小企业主管部分的联系电话、地点等信息将由同级财务部分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果真。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生长治理步伐》的通知财库【2020】46号.pdf
青岛市财务局 青岛市民营经济生长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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