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妄想单列市财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步伐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事情,助力经济平稳康健生长,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酷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分要凭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生长治理步伐》(财库〔2020〕46号)的划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加入门槛,无邪接纳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团结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条约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条约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法,为中小企业加入采购运动提供便当。要严酷按划定实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执律例则依据的包管金,有用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调解对小微企业的价钱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效劳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钱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划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团结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钱评审优惠凭证财库〔2020〕46号文件的划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宣布采购通告或者发出采购约请的货物效劳采购项目,凭证本通知划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相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凌驾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相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果真公正、公正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条件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生长刷新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视部分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步伐。省级财务部分要起劲协调生长刷新、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分调解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划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真相形汇总报财务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验。各地区、各部分应当增强组织向导,明确事情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视检查,确保国务院安排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泛起的问题要实时向财务部报告。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财 政 部
2022年5月30日
上一篇:关于严酷执行招标投标规则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下一篇:最后一页